同学未经我同意翻阅了我的日记,这属于侵犯隐
武义县律师
2025-05-19
是侵犯隐私。依据《民法典》,隐私权受法律保护,未经同意翻阅日记属侵权。严重时可能导致精神损害,影响个人生活安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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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常见处理方式为协商和诉讼。建议先尝试与侵权人协商,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;协商无果时,再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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